宁夏河南商会负责人年龄及届次规定
一、会员大会每届四年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,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,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。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。
二、本会设名誉会长1名:海宪甫,会长1名:华贵普。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,交理事会或会员 大会选举确认。
三、本会实行会长负责制。为了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,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。
常务理事会(也称会长办公会)组成人员为:会长(理事长),名誉会长,书记,执行会长,常务副会长,监事长,秘书长。
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,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三十三条第一、 三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项的职权,对理事会和会员大会负责。
(1)常务理事会须有2/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/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(2)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;情况特殊的也可随时召开。
(3)常务理事会成员必须有实体企业和良好的业绩信誉。
四、会长必须是任期满一届以上的常务理事会成员。
五、本会常务理事会成员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(70周岁)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方可继任。
五、本会届满为四年。会长、书记、秘书长可以连任,但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届,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,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继任。
宁夏河南商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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