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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河南商会会员代表的产生与职责义务

  发表时间:2021年04月26日  点击数:1178 次

宁夏河南商会会员代表的产生与职责义务

本会会员为团体会员。凡在宁夏境内经工商部门审核、注册登记的河南籍私营企业法人、个体工商户、自由职业者,承认本会章程、自愿申请加入本会的,均可成为本会会员。按照本会章程办理入会、退会。

  一、申请加入宁夏河南商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

  (一)拥护本的章程,遵守本会的各项规章制度

  (二)有加入本主观意愿;

()经营活动合法,社会信誉良好;

()能积极参加商会的各种活动,并为本会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支持;

(五)无不良记录和涉案记录(凡涉案未结案及羁押服刑人员不得入会)

   二、会员入会的程序:

  (一)个人提交入会申请书;

  (二)填写入会登记表

(三)会长审核签批

(四)按标准缴纳会费;

(五)申请副会长职务的须经理事会审查讨论同意;

  ()由理事会发证或授牌

三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  (一)本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  (二)参加本的活动;

  (三)获得本服务的优先权;

  (四)对本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  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;

  (六)享有本会福利和特殊情况下的捐助

四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遵守本会章程;

()执行本决议;

  ()维护本权益和信誉

  ()完成本会赋予的工作和任务

()如实向本会汇报思想、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
()按时足额缴纳会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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