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夏河南商会会员代表的产生与职责义务
本会会员为团体会员。凡在宁夏境内经工商部门审核、注册登记的河南籍私营企业法人、个体工商户、自由职业者,承认本会章程、自愿申请加入本会的,均可成为本会会员。按照本会章程办理入会、退会。
一、申请加入宁夏河南商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,遵守本会的各项规章制度;
(二)有加入本会的主观意愿;
(三)经营活动合法,社会信誉良好;
(四)能积极参加商会的各种活动,并为本会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支持;
(五)无不良记录和涉案记录(凡涉案未结案及羁押服刑人员不得入会)
二、会员入会的程序:
(一)个人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填写入会登记表;
(三)会长审核签批;
(四)按标准缴纳会费;
(五)申请副会长职务的须经理事会审查讨论同意;
(六)由理事会发证或授牌。
三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会的活动;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;
(六)享有本会福利和特殊情况下的捐助。
四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章程;
(二)执行本会决议;
(三)维护本会权益和信誉;
(四)完成本会赋予的工作和任务;
(五)如实向本会汇报思想、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六)按时足额缴纳会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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